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校研字〔2014〕28)文件要求,学院成立了研究生国家(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委员会负责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具体评定方案并组织本单位的申请、评审、公示和申诉受理等工作。
一、评定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入学考试方式为免试或统考,且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即入学时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没有工资收入);
3、完成报到注册手续,并按时缴纳学费;
4、2021级和2020级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2020级和2019级博士研究生可以参评;2018级和2017级博士研究生不可以参评;2022级和2021级博士研究生参评需满足特别优秀研究生的要求(学术成果特别突出);
5、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课内教学课程,无不及格成绩记录,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专业年级(在籍)排名前70%(含);
6、博士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和成果突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和体现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突出;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突出。
特别优秀的研究生可不受以上5、6款条件的限制,但对于“特别优秀的研究生”和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再次申请的,成果要特别突出,且在本年度拟获奖学生中总分排名前30%。
特别优秀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发表高水平A类期刊(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科研类高水平期刊论文目录——A类期刊目录)论文3篇
2、获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及以上(第1作者),同时发表高水平A类期刊(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科研类高水平期刊论文目录——A类期刊目录)论文1篇;
3、获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一等奖top10(第1作者),同时发表高水平A类期刊(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科研类高水平期刊论文目录——A类期刊目录)论文1篇;
二、学院评审程序
(一)个人自愿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直博生按照课程学习层次申请相应类别的国家奖学金。
(二)学院评审及公示。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受理本单位研究生的申请,并组织进行评审。评审过程中充分尊重本单位学术组织、研究生导师的推荐意见。评审过程分为初评、终评两个阶段。
1. 初评阶段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需提供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学术成果、个人突出业绩简介等情况,学院审核确定入围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的初审名单,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如再次申请的,不计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前一次获得国家奖学金时为新入学的硕士推免生的除外);博士研究生不计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
(1)提供的学术成果为申请人的代表性成果,需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录用的论文、科研获奖、专利、研究生科技创新竞赛获奖及德育获奖等。发表论文博士至多提供5篇,硕士至多提供3篇。
注1:会议论文与期刊论文如被认定内容一致的,只统计1次。用于国家奖学金评比的学术成果只能在评比中使用1次,不可重复使用。
注2:所发表学术论文研究生必须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若为第二作者,则第一作者必须为指导教师或副博导;学术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哈尔滨工程大学。其中发表于附录中的期刊的学术论文不计入学生的个人成果中(具体方案以附录解释为准)。
注3:学术成果中研究生科技创新竞赛是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举办的“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 中的各项赛事及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2)提供本人参与国家、国防等重大科研项目的个人贡献,参与企业创新项目取突出成果等以及其他能体现综合素质的个人突出业绩自述,字数不超过200字。
注4: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再次申请国家奖学金,计入当次评比的成果应为从上次获得国家奖学金至本次奖学金评比期间的相关成果。
2. 终评阶段
学院组织入围本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初审名单的研究生进行现场答辩,由评审委员根据学生答辩情况,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代表作成果创新质量及个人突出业绩贡献情况,给予综合评审成绩,确定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并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提交至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级硕士研究生综合评审成绩构成:
考核项A-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满分30分) | 考核项B-申请人的代表性学术成果及各类获奖(审定评分,满分30分) | 考核项C-综合素质(满分40分) |
2020级硕士研究生综合评审成绩构成:
考核项A-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满分20分) | 考核项B-申请人的代表性学术成果及各类获奖(审定评分,满分40分) | 考核项C-综合素质(满分40分) |
博士研究生综合评审成绩构成:
考核项A-申请人的代表性学术成果及各类获奖(审定评分,满分60分) | 考核项B-综合素质(满分40分) |
三、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4.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及《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校研字〔2014〕28)文件执行。
五、本实施办法的解释权在学院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院评审委员会。
公示期为2022年10月3日至2022年10月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学院人才培养办公室反映,监督举报电话:0451—82589800,举报电子信箱:xtjwb@hrbeu.edu.cn。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2022年10月3日
附录一:
不计入个人成果的期刊名录(表一)
所属学科 | 刊号 | 出版单位 | 收录情况 | 备注 | |
IEEE ACCESS | 工程技术 | 2169-3536 | IEEE | SCI | |
SENSORS | 工程技术 | 1424-8220 | MDPI | SCI | |
PLOS ONE | 综合性 | 1932-6203 | Public Library of Science | SCI | |
SYMMETRY-BASE | 综合性 | 2073-8994 | MDPI | SCI | |
APPLIED SCIENCES BASEL | 工程技术 | 2076-3417 | MDPI | SCI | |
ELECTRONICS | 工程技术 | 2079-9292 | MDPI | SCI | |
ENTROPY | 综合性 | 1099-4300 | MDPI | SCI |
不计入个人成果的期刊名录(表二)
期刊名称 | 所属学科 | 刊号 | 出版单位 | 收录情况 | 备注 |
MATHEMATICAL PROBLEMS IN ENGINEERING | 工程技术 | 1024-123X | Hindawi | SCI | |
Processes | 工程技术 | 2227-9717 | MDPI | SCI | |
Mathematics | 数学 | 2227-7390 | MDPI | SCI | |
Energies | 工程技术 | 1996-1073 | MDPI | SCI | |
COMPLEXITY | 综合性 | 1076-2787 | Hindawi | SCI |
注:发表或录用在表一中的期刊中文章等学术成果不计入个人成果中,自2022年1月1日发表或录用在表二中的期刊中的文献等学术成果不计入个人成果中。
附录二:
主 任: 窦峥 王锐
副主任: 乔玉龙 孙安斗 王伟
委 员: 赵春晖 李一兵 宿南 孙骞 刘彬 项建弘
王琦 王世豪 刘浩东